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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桩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7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桩基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岳阳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763号)批准建设。本燃煤发电工程由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湘投能源)投资建设,并负责项目前期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计划自2025年第二季度开工建设,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5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3个月。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37天。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申请表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期从工程开工申请表签发之日起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提交并审批完成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健环风险预控、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等文件,材料、人员、机械进场,办理完成相关进场签证等,具备开工条件。
投标人应优先开始烟囱桩基施工,且应根据本桩基工程的绝对工期投入足够数量的打桩机及配套的设施、资源,并确保工期完成。
2.5 招标范围:厂内钻孔灌注桩施工包括且不限于:2#机组的汽机房,煤仓间,2#机组的锅炉基础、渣仓基础、烟囱、灰库及灰库配电间、干煤棚、斗轮机基础、C3AB输煤栈桥、冷却塔、混合反应沉淀池、高位塔补水池、工业及消防合用水池、消防泵房及配电间、精处理酸碱间、脱硫吸收塔、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桩基础施工(不含铁路、厂外补给水泵房、事故灰场、厂前区)。厂内外桩基检测(含原材料)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投标人应配合第三方试验检测(为试验检测提供现场条件)。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提出的零星桩基施工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
2.7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Ⅰ类桩比例96%及以上;杜绝Ⅲ类及以下桩;单位工程优良。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万元的10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同类型桩基(灌注桩)施工类似业绩(若为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桩基施工有关内容的类似业绩,合同未能体现桩基工程金额的,则还须出具业主盖章的佐证资料,证明桩基施工部分的金额满足招标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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