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立讯精密(邯郸)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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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910001B01 |
招标内容: | |
【立讯精密(邯郸)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讯精密(邯郸)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立项备案[2024]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筑规模及项目概况: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占地129亩,总建筑面积104120.105平方米,共计建设标准化工业生产厂房50335平方米、物流仓储中心6325平方米、综合厂房38944平方米,配套建设餐厅、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固废及垃圾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生活泵房等辅助设施。(A区:1栋厂房、1栋宿舍、1栋餐厅,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B区:剩余厂房、仓储中心、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2.1.2建设地址:邯山区规划武安经一街与代召纬七路交叉口西北角。2.1.3计划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A区2025年6月30日;B区2025年12月31日。)。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组成联合体的,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5 09:00至2025-02-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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