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德邻陆港汽运公司迁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德邻陆港汽运公司迁建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712.85平方米(约29.6亩)总建筑面积约3094.73平方米,其中综合楼面积1044.82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面积246.96平方米、库房面积57.6平方米、车库维修面积1096.35平方米、充电桩雨棚面积513平方米、业务用车雨棚面积136平方米及道路、围墙、大门、室外工程、安装工程等配套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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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拟派EPC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设计单位)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审查等有关证件和资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包括联合体各方)。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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