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A-3地块高端人才住宅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铝单板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萌兴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A-3地块高端人才住宅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铝单板材料价采购工作,已具备相关条件,现对铝单板材料采购进行询价,本次采用电子化询价方式。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一期简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4675.58m²,总建筑面积82501.98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276.06m²(住宅建筑面积57894.53m²,公建建筑面积1527.68m²),地下建筑面积20225.92m²。项目规划设计8座高层住宅(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8座1/2层独立配套公建(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座二层换热站(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以及一层地下车库,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配电间等设备机房位于地下车库。主要功能为住宅、配套公建和车库,其中S1-S8号楼为1/2层独立配套公建,S1#楼为一层生活垃圾回收站,S4#楼为二层换热站、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为1层,规划设计住宅480户,机动车位450个。地上容积率为2.50,地下容积率为1.22。
2.2 询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幕墙,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 物资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计划供货周期 | 联系人及方式 | 交货状态 |
1 | 铝单板 |
| ㎡ | 3205.65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
| 孙杰15971106619 |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相关设计人员进场复尺后的数量,并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3.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14时至2025年3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4时00分至2025月3日30日14时00分;本次询价采取通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网上投标,不组织线下询价,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4.2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询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上发布。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3月30日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网上开标地点为西沙一期项目会议室。
7.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沙A-3地块高端人才住宅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联系人:孙杰(操作指导、技术答疑)
电话:15971106619
第二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作共赢、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
(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
(四)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及招标文件;
(五)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第二条 材料及合同价款
(一)材料基本情况:
序号 | 材料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综合合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 |
|
| |||||
其中:暂定不含税合价(元) |
|
| |||||
其中:增值税(元) |
|
|
(二)本合同采用含税综合计价的原则约定价款。(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合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三)暂定合同价款=综合单价×合同暂定数量
(注:KiQi=K1Q1+K2Q2+……KnQn)
其中:
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含税单价;
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
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
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
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
2.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验收、密封、调试、成品保护、售后及保修工作、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具体数量以相关设计人员进场复尺后的数量,并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4.上述单价为 固定 单价。
第三条 履约担保
(一)履约担保金
1.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
(三)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运输、卸货
(一)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二)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三)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
(五)若涉及泵送,则……
第六条 验收、交付
(一)验收
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 2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2.材料数量以具体数量以相关设计人员进场复尺后的数量,并与现场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交付
1.交付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合理周边区域。
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3.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通知下月的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
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 天前通知乙方。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 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
8.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材料包装
(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
第八条 结算、付款、发票
(一)结算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日核对供货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安装门窗的洞口尺寸为准)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保证金: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材料使用结束后3个月内返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4.本合同无预付款。
(二)付款
1.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现金和供应链金融票据原则上按照1:1支付。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中期支付:每月1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供货金额的80%,次月内支付剩余17%,扣除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结束供应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发票
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上述情况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套开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主张权利并获裁判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5.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地 址 |
|
电 话 |
|
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地 址 |
|
电 话 |
|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
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
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
文章推荐:
关于为【2025年开平市东山林场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工程 设计服务】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2025年开平市东山林场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预算)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