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2202305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3]0505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金印联新材料科技项目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4-120111-89-01-36581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25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金印联新材料科技项目,建设规模为25500平方米,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地上拟建设面积25000平方米,地下面积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金印联纸张加工及新材料研发车间及相关配套工程。,总投资额10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泽道北侧,四至范围:东至现状空地,西至现状企业,南至安泽道,北至现状空地。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金印联新材料科技项目施工,招标范围:金印联新材料科技项目施工,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综合车间地上拟建设面积约17500平方米,门卫地上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最高高度为 15.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1.9米,建设内容为金印联纸张加工及新材料研发车间及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建筑规模为18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所发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3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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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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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22104480,邮箱:juhuiyuan888@126.com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天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泰进道37号
邮政编码:300380联系人:王朝辉电话:15398090909
传 真:010-812992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云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津围路商业街5-6
邮政编码:301800联系人:康工电话:18322104480
传 真:022-60225008
日期:2023年05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金印联(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朝辉
电话:15398090909传真:010-8129926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张家窝工业区)泰进道37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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