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021H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089-2 |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南孟村惠安路东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类资产 | 转让底价 | 352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3-06-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2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390.98 | 备案单位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南孟村惠安路东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类资产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资产为准。)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6-1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的现状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南孟村惠安路东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类资产。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不动产权证编号:鲁(2017)广饶不动产权第0012820、0012821、0012846、0012845号,土地面积4,437.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证载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至2056年12月26日。房屋建筑类资产为东侧粮仓(1~2#),南侧粮仓(3~7#),北侧粮仓(8~11#),12#粮仓,办公室、宿舍,车间罩棚,消防室,围墙,道路等工程。其中粮仓为混合结构,1~11#粮仓为挂瓦坡屋顶,预制屋架梁,檐高5.2米,内墙抹灰面层刷白石灰,每座粮仓一挂钢结构楼梯及验粮平台,不锈钢扶手;办公室及宿舍、消防室为砖混结构,挂瓦坡屋顶,檐高3米,办公室内吊顶装饰,瓷砖地面,外墙涂料,塑钢窗,消防室内水池深约2米;12#粮仓为混合结构,檐高7.8米,夹芯板材屋面上做防水,室内混凝土地面,大门采用粮库专用保温密闭门,外墙采用钢混独立柱,柱间砖砌墙体,水泥抹灰外墙,沿粮仓侧面设置钢结构楼梯及不锈钢扶手。评估范围内资产建成时间为1990年~2016年,截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设备类资产为稻庄站平房仓环流熏蒸系统、平房仓粮情检测系统、取暖炉、地衡、监控系统、一卡通设备,清单数量共计6台套,实有数量6台套。购置时间为2006年7月至2017年12月。(备注:车间罩棚、12#粮仓、稻庄站—办公室、宿舍无产权登记手续。)2、房产租赁情况房屋目前出于空置状态,公司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房产的管理工作,房产的维护保养、修理制度基本落实,房产维护良好,资产可以满足正常使用的需要(无租赁情况)。3、房产抵押情况:无抵押。4、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对房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标的成交价格不因建筑面积的差异和房屋结构的不同而做调整。5、标的资产整体受让,不予拆分。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0043号《资产评估报告》7、标的查看联系人:商永美 联系方式:15666896816。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粮东营直属库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强 | 注册资本 | 9319.59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商永美 | 看货联系电话 | 15666896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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