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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消防水池还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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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消防水池还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消防水池还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碾子沟站消防水池还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碾子沟站消防水池还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结论与建议,以及相关的附表、附图、专题报告等附件;需最大限度维护建设项目的所有合法权益和诉求;编制工作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及地方规范、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进行,如因提供的报告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在进行服务工作中,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进行保密;编制报告的基础数据可靠;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评价方法科学、评价结论正确,提供专业性的建议或意见,但其建议或意见需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其建议所采取的措施要适当。投标人应编制报告并负责评价、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行政部门审批,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正式审查并获得该报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意见。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洪水影响评价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一个洪水影响评价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 8 24 日至2023 9 3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2单元802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410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12

联系人:张亚璇

话:0991-6783202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2单元8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话:0991-4312550 18560049991

真:0991-4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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