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3]1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滦海公路加氢站项目EPC总承包2.建设规模:(1)项目占地面积11亩,总建筑面积829.5平方米,建设罩棚、站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购置45MPa液驱活塞压缩机撬、加氢机、加氢机用预冷机组、压缩机用冷水机组、储氢装置、顺序控制盘、卸气柱、氮气阀箱、PLC控制柜、箱式变压器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加氢站加注能力为131.4万Kg/年,储氢总量约1910kg。(2)项目主要设计内容包含:加注能力按3000kg/d设计,包含工作压力45MPa储氢瓶组54m3,4套45MPa压缩机,6台35MPa加氢机,4台压缩机冷水机与3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3台,集中放散口及配套站房罩棚等设施;(3)2023年进行项目一期建设,一期采购、施工内容包含:加注能力为1000kg/d,工作压力45MPa储氢瓶组18m3,2套45MPa压缩机,2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与1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2台,集中放散口,站房,罩棚,消防泵房,围墙及场地处理等。3.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第九农场。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5.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30 09:00 至 2023-09-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一、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惠招标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4)投标人必须独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独立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章、法人签字、签名等内容可以采用CA电子印章、CA法人章、CA电子印鉴、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三、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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