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以巩发改基字〔2023〕110号、巩发改基字[2023]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留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2.工程规模:建设消防水池1座容积984立方米,配套泵房、发电机房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02423081500126005001 | 巩留县城乡交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二标段(EPC)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24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要求:1、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证书或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市政行业)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3、企业类似业绩:①施工单位提供近四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单位提供近四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人员业绩: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近四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四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注:企业业绩与人员业绩可以重复。5、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参与招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宁市行政服务大厅(中原国际B座四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3日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留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巩留县
联系人:先皮开提 联系电话:15299035441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金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6室
联系人:郑桥磊 联系电话:1369997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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