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0T0JL20240020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 已由 国铁集团 以 《关于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中铁联集公司,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44.2%、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40%、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15.8%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天津市天津市辖区塘沽区东疆港区
2.2 建设项目规模: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为车站改扩建工程,位于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内,第二线束主箱区工程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铁路装卸线、主箱区堆场和装卸设备设施等;其余部分为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辅助箱区堆场、第二门区、仓库和候工房屋等。
2.3 计划工期: 36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3-10 ,计划竣工日期 2025-03-09
2.4 招标范围: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为车站改扩建工程,位于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内,第二线束主箱区工程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铁路装卸线、主箱区堆场和装卸设备设施等;其余部分为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辅助箱区堆场、第二门区、仓库和候工房屋等。上述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EXSJL, 2.5.1 EXSJL,工程数量为:铺面131500平方米、挖土方8194立方米、填方216707立方米、挡土墙1317立方米、轨道3.16公里、道岔4组、道床10834立方米、通信线路4.5公里、计算机联锁4联、TDCS探测站1处、供电线路15.2公里、站场照明11座、房建6514平方米、给排水管道14172米、消防水池及泵站1座、装卸机械基础及走行轨2.01米,里程/范围:滨海新区东疆港区。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标段编号: EXSJL
(1)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1)具有时速120km/h及以上I级铁路项目站前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2)一座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且单跨不小于33米铁路厂房或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3)具有铁路营业线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监理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5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有其社保证明。
(4)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时速120km/h及以上I级铁路项目站前工程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
(5)其他资格要求: 1.在2020年~2022年(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000万;2.在2020年~2022年(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70%;3.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上述条件。 。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存在《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规定的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 号)补充规定的停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4年02月07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2月29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2月29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
递交说明: 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当申请加分时,监理信用评价A级企业或A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料与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密封在同一个包装里提交,并注明使用标段。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