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605-04-01-6266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拟将原公园配套两个掩体面积约4600平方米进行改造,涉及掩体取消原公厕、室外另行增设化粪池隔油池、每间房增加排污排油排气改造、在掩体后面开挖山体增加消防水池泵房、公共厕所、垃圾房,恢复利用景观塔楼作为通风排放塔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 ||
招标内容 | 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NH)WZ0008 项目名称: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2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4日上午9时30分 一、补充内容: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行业监管部门: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6286016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1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757-86793975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57-86259667 204年02月18日 | ||
工期(交货期) | 18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1066645.3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 2023 年08月至 2024年0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 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4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认定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2-04 17: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4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
开标方式 | 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04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1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君恺 | 联系电话 | 0757-8679397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茂丽 | 联系电话 | 0757-86259667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4〕1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千灯湖掩体区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NH)WZ0008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1.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0757-86793975 12.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行业监管部门: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628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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