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冯幼儿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冯幼儿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行审投字 [2023]69 号 (批文名
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
实 ,招标人为 安新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建南冯幼儿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建南冯幼儿园项目
预算金额: 11682387.30 元
建设地点:安新县刘李庄镇三义村村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2685.86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 2453.67 平方米,门卫室 27.10 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 206.54 平方米。同时配建围墙、
大门、给排水、消防、供电、暖通、硬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省、新区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 10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完成至少 1 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业绩以合同载明内容为准。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 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的项目经理;
(4) 财务要求 :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至今。
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 采用或不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 ( 采用或不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 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 ( 采用或不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
用 ( 采用或不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
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 ( 采用或不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6)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 在近三年内 (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 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
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 ( 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 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
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 ;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
守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 在 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 本次招标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19 00:00:00 至 2024-03-12 09:29:00( 北京时间,下同 ) ,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
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03-1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
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
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开标系统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参加远程开标,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交易平台 中 我的投标项目 菜单 电子标环境监
测 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教育局
地址 : 雄安新区安新县
联系人 : 杨主任
电话 :0312-5306228
电子邮件 :
传真 ( 如有 ):/
网址 ( 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雄安新区容城县
联系人 : 赵霞、许永芝
电话 :13503366856
电子邮件 :17161744444@163.com
传真 ( 如有 ):/
网址 ( 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
台 或 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
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
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
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
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75633 、 0312-5620113 。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2014.296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
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9(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 仅涉及开标的除外 ) ,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赵霞
联系电话 :13503366856
电子信箱 :17161744444@163.com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单位 :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312-5353600
10.10 本项目采用 双盲 评审及 分散 评标。
10.11 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
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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