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新区水泉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高新区水泉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义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X-GC-20240109-01001
标段编号:GX-GC-20240109-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高新区水泉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高新区,中天门大街以南,龙泉路以西,西临水泉社区二期,南邻水泉社区三期;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场地面积17058平方米,智慧停车场位于场地西南侧,建筑面积4363.75平方米,主体结构为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6米。一层为小型车停车库,屋顶为公交车停车场,场地东侧为露天公交停车场,规划设计停车位213个,并建设附属配套用房、消防水池。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
2.8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569.899448万元;
2.9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义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38-850011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迎胜路62号
联系人:冯振超
联系电话:0538-8513056
邮箱:xindazhaobiaodaili@163.com
8、异议和投诉
8.1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冯振超 联系方式:0538-8513056
8.3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 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监督电话:0538-893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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