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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招标/资审公告]清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0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清开审投资核【202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亿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亿邦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清河县漓江街南侧、贺兰路西。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3#、4#、5#楼为宿舍型租赁住房,其中3#、4#楼为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890m2;5#楼为12层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9993.00m2;拟建门卫42.00m2,拟建地上面积合计为27925.00m2。拟建5#楼地下室与拟建地下车库相连,地下建筑面积为2823.00m2,其中人防面积为1796.00m2,为常六、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并配有水泵房、消防水池和换热站。2.1.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勘察周期20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8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总承包(EPC)工作,具体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2)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包含三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以及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9 00:00:00至2024-03-2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亿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庐山南路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邮编: 0548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曲经理 联系人: 晋杰
电话: 0319-8176980 电话: 188031951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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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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