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8 万吨葡萄酒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备字[202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项目总投资3076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67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857.7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2230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45858.35平方米。一期主要建设发酵车间、冷稳及二次发酵车间、包装车间、综合库、动力车间、倒班宿舍、办公楼、食堂,以及门卫、室外连廊、地下消防水池、泵房等配套设施。 其中最大跨度为33米。 2.1.2建设地点: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王稗庄。2.13项目投资:施工投资约16700万元。2.1.4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其中计划施工工期4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2 09:00至2024-03-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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