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竞价。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826。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限价:
1.5.1项目概况: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用地位于南航基地0336地块,总建筑面积197610㎡,总建设投资186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4009万元。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国际货站、航材库、综合业务用房、飞行员宿舍、倒班用房及食堂、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其中:1.货运设施60153㎡。其中,货站1建筑面积35231㎡。货站2建筑面积24922㎡。2.机务设施2484㎡。3.综合保障设施134973㎡。包括综合业务用房51180㎡、倒班用房13071㎡、飞行员宿舍13215㎡、食堂6577㎡、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48207㎡、消防水池2723㎡。
1.5.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机场南航基地一期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等,详见竞价文件。
1.5.3 最高投标限价:800000.00元。
1.6 服务期:
1.6.1水土保持方案: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按照以下期限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上报业主、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意见、缺陷修改)。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期限除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情况外不得延长。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文件编制工作应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在30个自然日内保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及评审中心)的审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批复文件或告知性备案回执。
1.6.2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工作时间从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具体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5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6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7其他要求:
2.7.1 类似业绩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从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2)供应商近三年(从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
备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价。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由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竞价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竞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 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现场获取: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深圳建星招标网(http://www.sz-jstar.com)下载)。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1、开户行: 建设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2、收款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3、帐号: 44201521700051004140;汇款后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手机号和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1547066872@qq.com,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快递时间为准)。
4.2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20-86132951
电子邮箱:hejiaman@csair.com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邮编:518000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邸工、0755-83785164/18845427165
电子邮箱:1547066872@qq.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邸工
联系电话:18845427165,0755-83785164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1601室
联 系 人:邸工
联系电话:18845427165,0755-83785164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