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件AI人工智能识别模组件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年产60万件AI人工智能识别模组件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24]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年产60万件AI人工智能识别模组件新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4367.42万元,工程概算34367.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062.2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6.2亩,新建2幢多层标准厂房,1幢停车楼及配套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5030.1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4771.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8.91平方米(另有消防水池498.1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67664.62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2.2,建筑密度49%,绿地率17.34%。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消防、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室外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一路东侧、繁荣路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年产60万件AI人工智能识别模组件新建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充电桩、货梯、屋面光伏、配电房内设备及装修,天然气,通信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总承包服务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本次招标控制价12444.5227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510日历天
2.4其他: / 。
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R 上述条款3.12-3.14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9时00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573-85620098 电 话: 0573-85272555
邮 箱: 邮 箱: 2856978863@qq.com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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