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4364001002,标段(包)名称: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2标
设计单位: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储粮综〔2024〕8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国有资金 | 43133.0万元 | 10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0.0万元 | 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4364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石卡园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107.65㎡,其中,109#-110#粮食平房仓1-2,2栋,拱板屋面平房仓,8m堆高小麦,1层,高度10.55,建筑面积2738.10㎡,跨度24m,单仓仓容7387t,总仓容1.5万吨;202#器材库及维修间,门刚结构,1层,高度10.3m,建筑面积1972.9㎡; 204#变配电间1、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及厕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层,高度10.5m,建筑面积542.24㎡(其中:地下141.11㎡、地上401.13㎡);205#地下消防水池,钢筋砼水池,地下建筑物;207#辅助生产用房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层,高度9.3m,建筑面积1174.88㎡;210#-211#风雨棚2,轻钢结构,1层,高度12.85m,建筑面积985.97㎡;301#门卫1及门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层,高度5.3m,建筑面积57.15㎡;303#综合办公楼,钢筋砼框架结构,5层,高度20.4m,建筑面积2810.44㎡;304#食堂倒班休息及连廊,含通廊,钢筋砼框架结构,5层,高度19.2m,建筑面积1825.97㎡;基础工程、总图工程(库区道路、硬化地面、土方、围墙、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及消防外网、库区消防弱电系统及室外弱电预埋管道等)。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要求工期:460日历天,定额工期46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有要求, 要求2020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建设规模达到总仓容1万吨及以上或跨度21米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构建筑物或构建物(包括仓库或厂房等)。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 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4364001002,标段(包)名称: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2标
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开标、评标顺序按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1标→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2标。中标顺序,如某投标人为1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则1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得再推荐为2标的中标候选人。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6月05日 15时2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一期2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5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发布。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10.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861411。11.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12.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中储粮贵港仓储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石卡园进港二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
邮编: | 537110 | 邮编: | 100073 |
联系人: | 张建国 | 联系人: | 张璐 |
电话: | 0775-4359103 | 电话: | 010-8116856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112719326@qq.com | 电子邮箱: | zhanglu@cgci.gt.cn |
网址: | | 网址: | |
2024 年 06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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