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梅村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梅村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梅村实验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4]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梅村街道新华路与梅育路交叉口东南侧 | ||||||||||||||||||||||||||||||||||||||||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梅村街道新华路与梅育路交叉口东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820平方米,分两个片区建设,其中南侧改建片区地块占地面积约9100平方米(涉及新增用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4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6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地下室(不含地下接送系统)、地面停车场、室外运动场地、看台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景观绿化、消防泵站、消防水池及变电所等)。另外东北侧片区扩建地块占地面积约9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3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教学用房、行政用房辅助用房、地下室(不含地下接送系统)、食堂、门卫、人防设施、围墙、室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市政道路、市政管线、景观绿化、消防泵站、消防水池及变电所等)。本项目总投资约16783万元。 | ||||||||||||||||||||||||||||||||||||||||
工期:55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380.0万元 | ||||||||||||||||||||||||||||||||||||||||
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场地测绘(满足规划入库要求)、各类咨询服务、地质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建筑方案深化及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报建配合、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具体包括的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详细、施工勘察。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上述工作深度均应满足当地送审及甲方要求。(2)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基坑支护与监测设计、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装修(含厨房设计、二次机电设计)、配套设施(门卫、变电所土建等)、外立面、室外市政(包括道路、管线规划(含现状管线废除迁改,现状管线的物探)、管线综合(含景观、电力、燃气等专项叠图深化)、雨水(含回用设施)、污水、给水(如有,包含消防、喷淋室外管段)、燃气、自来水、电力排管、信息排管,含管综报规、排水审查、涉水审查等一切相关报审手续)、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智能化(含平安校园工程)、钢结构、车位划线、标识标牌、照明、亮化、场内供配电设计、BIM设计、绿建设计(含噪音检测、电磁辐射检测、土壤氡检测、评审)、日照报告、操场及体育设施设计等专项设计与申报及相关服务;相关报建配合、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上述设计深度均应满足当地送审及甲方要求。(3)咨询服务包括: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价,维稳评价、压覆矿查询、航道影响评价、防洪评价等咨询服务内容。(4)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定期巡场、二次深化设计复核),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及相关评审费用,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不包括:变电所专项(变电所电缆沟及其支架、设备基础、变压器、高低压柜及其电缆母线、MEB至设备的接地系统、所用空调及除湿机)及交通影响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
其他:(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 | ||||||||||||||||||||||||||||||||||||||||
(2)必须同时具备a和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
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提供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特殊情况更换须经发包人同意。 | ||||||||||||||||||||||||||||||||||||||||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10:00时至2024年06月17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3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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