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看守所迁建及拘留所迁建项目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169号、大发改〔2024〕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看守所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78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55.23平方米;主要建设:看守所监区、看守所业务用房、武警营房、训练馆、监墙、武警门卫、看守所门卫、消防水池、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拘留所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29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7.22平方米。建设一座拘留所及基础配套设施。
2.1.2建设地点:大名县万堤镇,S215省道以东,俊义路以北,万金路以南;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其他说明:①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②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③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④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封美丽、董尚尚,联系电话:0310-5707330;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永刚,联系电话:0310-6585002。
2.2招标范围:大名县看守所迁建及拘留所迁建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除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名县天雄路东段路北
联系人:贾永刚
联系电话:0310-65850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人:封美丽、董尚尚
联系电话:0310-57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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