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蠡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房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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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521001001 |
招标内容: | |
蠡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房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房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蠡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蠡县经开备字[2024]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蠡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房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规模及内容:蠡县经济开发区保障房项目(改造提升部分)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保障房内包括地面、内墙面、内门窗在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室内配套工程,楼体外立面装修工程;2#保障房楼体外立面装修工程;1#、2#楼以外配套工程建设等。建筑面积20102.66㎡(包括1#楼19350.98㎡,新建消防水池739.68㎡,门卫室12㎡)。2.3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2.4质量标准:设计:应满足工程各方面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建设地点:保定市蠡县经济开发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 09:00至2024-08-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招标公告详情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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