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航空口岸联检楼消防设施完善暨修缮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7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联检楼修缮前总建筑面积5950平方米,实施后总建筑面积6022.86平方米(增设消防水箱间72.86平方米)。主楼地上8层,局部7层,裙房1层。对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进行完善;拆除原地下消防水泵房,新建地下消防水泵房、水池及出地面楼梯间。
外部装修,拆除空调板支架等构筑物,外立面翻新,外门窗更换及内部装修、楼地面重新铺装。
室外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及消防车道,局部更新提升混凝土路面、路缘石和透水砖路面等,配套实施室外给排水管线改造、电气管线改造等。
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县迎宾路与家合路交叉口西120米,石家庄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大厦院内。
2.1.3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1.4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处于公布截止日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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