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FSDZ-(2023)商字第0083号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消防水池、泵房、室外消防给水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新区公安局附属工程消防水池、泵房、室外消防给水等相关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单位工程(泵房土建工程)清单序号第14条,清单编码010515001005,清单名称为现浇构件钢筋,原清单单位有误为t,请各投标单位套价时按正确每10个接头的计量单位组价。 | ||
更正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孙静怡 | ||
地址: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 ||
联系方式:0511-889555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1期27栋403室 | ||
联系方式:138154846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13815484620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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