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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食堂、体育馆、篮球场及剩余配套)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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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食堂、体育馆、篮球场及剩余配套)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1 17:25:25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4-01原文链接http://ggzyjy.nantong.gov.cn/jump.html?categorynum=003001001&infoid=df95e480-f1a5-4df9-9216-8ef612b76cf7

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食堂、体育馆、篮球场及剩余配套)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财建[2023]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食堂、体育馆、篮球场及剩余配套)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中学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食堂、体育馆、篮球场及剩余配套)施工,包含食堂体育馆篮球场、配套等工程施工其中食堂改造及扩建建筑面积约6678.62平方米,建筑层数和高度:地上3层,建筑高度18.5;消防水池建筑面积约367.24平方米,建筑层数和高度:地下1层,建筑高度3.6体育馆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4559.14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五层,建筑主体结构高度20.5

2.1.3合同估算价:4643.99万元(其中暂列金36.55万元,暂估价66万)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竣工日期:2024年10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江苏省如皋中学品质提升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外立面改造、内部改造、内部结构砌筑加固、加建等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变更,以变更日期为准),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01月23日,则近2年是从20220124 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7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111日至2024 012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01 23 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幸福河西路9号4栋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513-88560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1892163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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