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开,其环保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概况
项目名称:瓮安县新能源产业链绿色氧化剂双氧水综合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变更环评)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建设30×2万吨/年27.5%双氧水装置;5万吨/年50%浓缩级双氧水装置;4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装置;15000Nm3/h制氢;5万吨食品级/电子级(35%)双氧水提纯装置。二期工程建设60万吨/年27.5%双氧水装置;1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8.6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三期工程建设80万吨/年27.5%双氧水生产装置,并根据增加的双氧水产能规模配套增加20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7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设30×2万吨/年27.5%双氧水生产装置;4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磷酸三辛酯与四丁基脲)装置;15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万吨食品级/电子级(35%)双氧水提纯装置。二期工程建设60万吨/年 27.5%双氧水装置;1000吨/年高端双氧水生产用溶剂装置;15000Nm3/h制氢装置;8.6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三期工程建设80万吨/年27.5%双氧水生产装置,并根据增加的双氧水产能规模配套增加20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7万吨/年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提取装置。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天然气制氢生产线、双氧水生产用溶剂(磷酸三辛酯、四丁基脲、醋酸甲基环己酯)制取生产线、双氧水生产和提纯生产线、食品级二氧化碳提取装置;储运工程为原料罐区、产品罐区、装卸车区;辅助工程为综合楼、控制室、五金仓库、化学品仓库、气体站、变配电站、锅炉房、纯水车间、循环冷却水池、综合泵房、消防水池;环保工程为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固废/危废暂存间、转化炉烟囱、氢化废气排气筒、氧化尾气排气筒、生活垃圾收集间、罐区围堰、装卸区围堰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8285454302
电子邮箱:2436819659@qq•com@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51-85935119
电子邮箱:1760586656@qq•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与2024年3月27日公布,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贵州凯迪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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