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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度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质量 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 2024-05-24

依据《许昌市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许交办〔2022〕69号)以及《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许政办〔2017〕6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方面涵盖3项考核内容(运营安全、企业管理、服务监督)(总分100分)。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结合2023年1月至12月的监管记录,反映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如下问题:

(1)根据2023年8月安全督查记录,永昌停保场消防水池缺少水位标尺,消防水池外围未设置警示标志,按照运营安全第6项抽查发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缺失的扣1分,该项扣除1分。

(2)2023年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线路情况表部分夜班线路标配台数为0,按照企业管理第2项未按要求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报送车辆配备、行车作业计划、统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等信息的,每项扣2分规定,公司提供统计报表填报不规范,该项扣除1分。

(3)城市公交运营补贴申报系统中2023年运营里程(GPS定位数据)报送有误差,按照企业管理第5项未如实记录、保存线路运营情况和数据的扣1分规定,该项扣除1分。

(4)根据12328热线投诉Y66路擅自停运,并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告,按照企业管理第5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通、调整、变更线路及相关信息的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公告的扣1分,该项扣除3分。

(5)根据12328、12345热线投诉有关服务态度、行车安全、线路管理等内容,按照企业管理第7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等未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扣2分,该项扣除2分。

(6)2023年客服热线受理问题反馈汇总无具体案例和整改措施,按照服务监督第3项未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等相关工作的扣5分,该项扣除2分。

综合以上扣分项目,日常考核共扣除10分,得分为90分。

二、乘客满意度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了许昌市公共交通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包含对被访者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5个方面。经河南合众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许昌市公共交通满意度调查报告》,2023年度许昌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为92.9%,高于90%不扣分,该项得分为100分。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计划班次完成率、计划运营里程完成率、发车正点率、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投诉率、投诉案件处理完结率、执行政府指定票价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7项内容(总分100分)。

根据测算结果,2023年度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计划运营里程完成率94%,服务质量年度考核标准为97%,根据得分标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规定,该项扣除6分。

综合以上扣分项目,年度考核共扣除6分,得分为94分。

四、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考核年度日常检查记录、智能调度平台安全运营记录、社会监督投诉记录、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客观材料和数据分析,对比《许昌市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具体考核标准逐一评估打分: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日常考核平均得分为90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为94分。依据年度考核总分(满分100分)=∑(12个月的日常考核平均分×30%+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20%+年度考核得分×50%)计算公式,2023年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考核综合得分为94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年30日

联系电话:0374-2955816;邮箱:gjcgjk@126.com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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