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吨泼尼松龙半琥珀酸酯项目 |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二路10号(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现有厂址内) | 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江苏中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佳尔科生物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拟投资31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吨泼尼松龙半琥珀酸酯项目。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十,新增双锥干燥器、气流粉碎机、热风循环烘箱等设备,同时利旧原泼尼松龙部分设备形成完整的泼尼松龙半琥珀酸酯生产线,并依托现有污水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动力车间、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综合仓库、危废库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产2吨泼尼松龙半琥珀酸酯。本项目已取得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洋镇行审备〔2023〕138号),项目代码2311-320659-89-02-997645。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车间十含卤及含尘废气经收集后经车间设置的一级碱喷淋装置预处理后接入全厂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经DA005排气筒排放;车间十不含卤有机废气经车间二级碱喷淋预处理,预处理后的不含卤有机废气进入全厂RTO系统处理后经DA006排气筒排放。精烘包车间粉尘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精烘包车间粉尘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项目工艺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反应器+缺氧+PACT+中沉+水解酸化+活性污泥+二沉处理工艺,污水站处理达接管限值要求后进入如东深水环境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是泵、空压机及粉碎机等设备,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设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次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离心母液和洗涤液、冷凝液、废盐、废活性炭等)、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均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已建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所有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能满足环保规定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根据本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依托厂内生产车间及公辅、环保工程,因此,防渗分区保持与现有项目一致。运行期严格管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控点,及时掌握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控制状况。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针对甲醇、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工艺设备等环节设计安全防范措施,设置控制仪表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建立完善事故废水三级风险防控体系,依托厂内已设置的1000m3事故水池,并按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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