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1.更换防火门,安装顺序器、闭门器;
2.新建防火隔墙,新刮腻子并刷乳胶漆;
3.新增消防系统稳压泵、稳压罐,新做相关管道;
4.水泵出水管增加试验阀、压力表、泄压装置;
5.消防控制室新增水池水箱液位显示器;
6.消防水池观察口新增检修爬梯及爬梯防护网;
7.屋面直梯新增安全护笼,楼梯顶部新增不锈钢盖板;
8.系统调试。
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贵州分公司综合楼,工期70个自然天,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9:00-12:00,14:00-20:00,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暂时停工不计入工期)。
二、项目须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1项目承包商须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国航贵州分公司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方案中对该项目的工程数量、面积、质量以及对所使用的材质要求进行施工,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如下规范要求: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1348-2019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5)《防火卷帘、防火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
(6) 其他有关技术标准。
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要求严格的为准。项目承包商在材料选用上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采购方发现后,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各项责任。
2 . 验收标准:国航贵州分公司消防整改项目完工后,在接到项目承包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后,采购方贵州分公司综合保障部根据《国航贵州分公司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方案》、上述规范及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综合保障部组织使用单位、项目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验收单。
3.安全要求:项目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本项目施工要求、上述规范及相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做好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承包商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动火作业和危险作业的管理,如有动火作业须按采购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派无证人员(电工证、焊工证等项目所需证件)进行施工。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采购方现有设施设备、地面、墙面、屋面防水、邻近设施、建筑物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服从采购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对上述设施设备、地面、墙面、屋面防水、邻近设施、建筑物等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4.环保要求:
(1)项目承包商在制作安装施工过程中须符合防火门制作安装等行业中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材料须选择环保型材料,不对环境及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对不按要求给采购方所造成的影响和任何损失,均由该项目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承包商施工时应对施工范围采取维护隔离措施,防尘围挡必须严密、平整,牢固;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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