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城东数字科技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资【2024】2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双井村,东至崇山路;南至秦巴大道;西至数字产业园;北至振兴路。本次启动一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7.33亩(11554.67平方米)位于规划场地东南面。
2.2工程规模:拟建设创客基地、科技孵化中心主体及室内地下(含人防工程)停车库、地下消防水池、泵房,土方工程,绿建节能一星级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管网配套、绿化、围墙、挡墙、大门、电力电讯、路灯、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地面广场、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创客基地与科技孵化中心,均为地上3层建筑,地下一层建筑。科技孵化中心建筑面积为7903平方米,创客基地建筑面积为 782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6707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为175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康城东数字科技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投资概算价:约13318.87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②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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