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庙消防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镇庙消防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2-00096
项目名称:北镇庙消防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73,400.00
最高限价(元):2,673,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北镇庙
二、招标范围:北镇庙,全国五大镇山中保存最完整的镇山庙。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镇庙坐北朝南,依山而建,南北长240米,东西宽109米。在其中轴线上,由南至北依次为石牌坊、山门、神马殿、钟鼓楼、御香殿、大殿、更衣殿、内香殿、寝宫等。庙内保存有元明清碑刻56通,庙东有乾隆年间所建的广宁行宫遗址。
消防系统建设内容包括:消防控制室建设、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车道、电气线路和配电系统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文物本体保护与简单维护;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并通过国家文物局、省级及市级文物部门组织的消防初验、与终验。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0天内施工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无在建项目;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镇市考古和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 北镇庙院内
联系方式: 18341632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0416-3219317
邮箱地址: LNXC888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3691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 话: 0416-321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