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
【2024】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衡水市民政
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水市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项目东至丰收渠及城市防护绿
地,南至滏阳二路,西至桃花街,北至常庄东路。
2.3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 63852 平方米(约为 95.8 亩)包括康养中心建设工程和
配套工程。其中康养中心占地面积 31841 平方米(约为 47.8 亩);配套工程占地面积
32011 平方米(约为 48 亩)。该项目设置和建设总床位 1100 床,总建筑面积
55240m 2 (地上建筑面积 46240m 2 、地下建筑面积 9000m 2 )
(一)康养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养老楼 1#、2#、3#,建筑面积 30000 ㎡;建设卫生保健中心,建筑面积 2000m 2 ;
建设配套康复楼,建筑面积 4240m 2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 1500m 2 ;建设配套
服务楼,建筑面积 4200 ㎡;建设配套后勤楼,建筑面积 4300 ㎡;配套地下停车场,
建筑面积 9000m 2 (含人防工程)。
(二)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建设包括综合管网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
程、热力工程、中水工程、智慧停车系统、消防水池、以及配套公用设施等。
2.4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地质勘察、建筑单体方案、初步设计,
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满足该项目
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内容满足并确保项目设计图纸深度符合住建部门现行要求及相关
规范要求。
2.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1.1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须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
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均需提供)。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总建筑面积 4 万平
米及以上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
师资格,需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 1.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以
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
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
束力。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2 将被拒绝。
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
投标单位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
进行注册。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17日9时 00 分至 2024 年 6月6日14时
30 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
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
(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
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
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6日14 时 30分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优 招 标
(https://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
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
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
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
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
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3 息平台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异议联系人:李其勇,电话 0318-
2026018)。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 1896 号(市城投集团)
联系 人: 李其勇
电 话: 0318-2026018
招标代理机: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32 号
联 系 人: 王凯翔 电 话: 188888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