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武陟县文物保护中心千佛阁消防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武财谈判采购-2024-20 | |||||||||||||||
2、项目名称:武陟县文物保护中心千佛阁消防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2,1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158707.6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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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工程概况:武陟县文物保护中心千佛阁消防工程项目,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像型火灾探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灭火器配置及移动式灭火器装置系统、建设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 5.2 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有内容 5.3 工期:9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5 工程地点:千佛阁文物保护中心院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2、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且具有近6个月来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近6个月来在本单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6、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自信用报告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7、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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