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新镇镇口头中心校改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新镇镇口头中心校改扩建工程(二次)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 6223.4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62.7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786.71 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上3 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 2599.79 平方米,占地面积 814.32 平方米;新建地上1层门卫(配餐室、体育器材室) 1栋,建筑面积73.92平方米,占地面积 73.92 平方米; 新建厕所1座,建筑面积 85平方米,占地面积85平方米;新建配电间1座,建筑面积 28 平方米,占地面积 28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 1座,地下1层,建筑面积 176m2。其他附属内容包括:操场、外网、大门等;建设地点:文安县新镇镇口头村中心校院内;计划工期:365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控制价:12080046.22元 (大写:壹仟贰佰零捌万零肆拾陆元贰角贰分 )(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4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40%),【提供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40%。【提供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0 09:00至2024-02-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文安县文安镇兴文道47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华润万象城A座30层(仅办公)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梁军涛 | 联系人: | 付锡义 |
电话: | 0316-3233035 | 电话: | 1733362552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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