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东湖小学建设项目
2.代建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3.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4.工程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共和村委信德磁铁厂南侧地块 。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乳发改投审 〔 2022 〕 27 号。
6.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100%。
7.工程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41358.31 m㎡ ,总建筑面积 27061.71 ㎡ ,绿化总面积 12407.49 ㎡ ,共新建机动车停车位 178个(地面88个,地下90个),新建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及相关附属工程 ( 围墙、大门、消防水池及配电房等 ) 和相应配套设施 (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及园林绿化等),共设置48个教学班级,可容纳学生2160人。
8.工程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文件及说明,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子项工程施工 ; 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设计交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 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 ) ,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负责工程缺陷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 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 ) 等,配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承包服务。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 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施工工期从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630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玖仟捌佰叁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肆元陆角壹分 , (小写: 98353644.61 元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999567.65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朱跃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其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三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三方有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三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责,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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